毕业论文(设计)是高校本科教育人才培养计划中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实践能力和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为保证2014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完成,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2014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对2013届毕业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根据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学院各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提出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检查、评估与总结工作;组织本学院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研究工作,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各环节的管理工作
1.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较强的工作且持续时间长,同时学生又面临着就业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河 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开展各工作阶段的各项工作,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及管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2.各学院要杜绝毕业论文(设计)的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现象,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自查力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学院应责令其修改,合格者方能参加答辩。
3.鼓励学院聘请具有实际生产经验的校外指导老师参与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4.各学院应加强对答辩环节的组织与管理,答辩时间安排在2014年5月29日进行,原则上不得提前。
5.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对答辩合格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两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进入授予学士学位工作程序。
6.各学院要按时将选题结果、论文成绩等录入综合教务系统的毕业论文(设计)模块,以免影响学生毕业资格审核。
7.为激发调动指导教师和学生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学校将继续开展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工作,请各学院按本科毕业生总数的3%的比例进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三、材料上报时间:
1. 4月1日前上报综合教务系统中按专业打印的“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落实情况一览表”。
2. 5月3日前上报各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审委员会名单及论文答辩日程安排,电子版发至 syk@hbu.edu.cn。
3. 6月14日前上报综合教务系统中按学院打印的“河北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