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3版)
(专业代码:020303)
一、专业介绍
保险学专业,学制4年,专业门类为经济学。
本专业始建于2004年,全国较早独立设置的保险专业,2011年开始招收保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全国较早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专业。本专业现有专任教师11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0人。专任教师中有校级教学名师1人,学历结构和学缘结构合理。
本专业依托河北大学综合性大学多学科优势以及经济学院较强的应用经济学学科,以新文科建设为契机,扎实推进文理工学科交叉融合。借助优秀的教学团队、多元化的教学方式以及丰富的实践教学基地,实现“宽口径、厚基础、高素质、复合型、国际化”的人才培养目标。毕业生以金融业就业为主,而且集中在京津冀区域,体现了“职业性和服务区域”的专业特色。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社会主义教育理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遵循“新文科”建设理念,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为出发点,将大数据、区块链、数学、计算机等知识纳入培训体系,实现文科和理、工学科的深度融合;立足河北,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培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素养,具有扎实的保险学、金融学、经济学、数学、计算机等理论基础,熟悉现代金融业、保险业产业变革,运用文理工交叉创新思维解决行业问题,具有良好创新意识、市场意识、法制意识、团队精神和国际视野,能在金融机构、政府、监管部门、其他企事业单位以及科研机构从事保险业务和风险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高级人才。
培养目标1: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文素养,具有政治敏感度和高度责任心;
培养目标2:具备扎实专业素质、职业素养,具备胜任保险业务管理、风险管理、保险科技应用等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培养目标3:兼具文科与理工学科交叉学科知识,具备文理工交叉创新思维;
培养目标4:具有良好的心理和体魄,优秀的团队合作能力,英语沟通能力和国际视野。
三、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掌握基本保险学、金融学、经济学、数学、计算机等多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保险业务操作、行业信息分析及处理方面的训练;掌握获取知识、应用知识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和身心素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毕业生应掌握的知识
1-1:专业知识。牢固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既要掌握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的基本原理,也要充分了解保险理论前沿和实践发展现状,熟悉保险业新的变革。
1-2:工具性知识。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较强的文献阅读和听说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从事业务工作,并运用编程提升工作效率;熟练运用统计、计量模型进行数据处理、设计模型等工作;熟练使用专业数据库从事专业论文以及研究报告写作等;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知识和技术参与保险业务流程再造和产品开发工作。
1-3:跨学科知识。保险学类专业人才还应当了解其他相关领域知识,形成兼具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工程与技术科学的均衡知识结构。
2-1:获取知识的能力。能够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主动接受终身教育。能够应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自主学习。适应保险理论和实践快速发展的客观情况,与时俱进。
2-2:实践应用能力。能够在保险实践活动中灵活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能够对各种国内外的保险信息加以甄别、整理和加工,从而为政府、企业、保险和金融机构等部门解决实际问题提供对策建议。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和现代经济学研究方法,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2-3:跨学科创新创业能力。具有运用文理工交叉学科思维、开阔视野和创造性思维,创造性地解决保险业变革中的实际问题。具有专业敏感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国际竞争中敢于创新,善于创新。
2-4:其他能力。具有良好的中文写作能力;具有一定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以及适应保险市场变化所必需的其他能力。
3.毕业生应养成的素质
3-1:政治素质。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习惯。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诚信意识,履约践诺,知行统一,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具备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意识。
3-2:身心素质。具有健康的体魄,体育达标。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自我控制和自我调节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学、艺术素养和鉴赏能力。
3-3:文理工融合的学术素质。具有文理科融合的学术视野和研究范式,较强的跨学科融合创新素养。
3-4:专业素质。具有保险专业思维和较强的学科意识。熟悉国家有关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国内外保险发展动态。
四、主干学科
应用经济学、金融学、保险学。
五、标准学制
四年。
六、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核心课程:保险学、风险管理、人身保险、财产保险、保险精算、保险经济学、保险法、保险经营管理学、保险营销学、保险财务分析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专业类实验实训课程、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校外社会实践与调研项目、权威性专业技能大赛、实践基地的实习活动、学年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七、授予学位
经济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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